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设备应急采购结果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要求,我市应在9月底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为此急需采购一批核酸检测仪器设备。启动应急采购程序,经过询价、谈判、合同审查、委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我单位分配设备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设备应急采购结果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备物资部
2020年9月14日